罗田县进一步严明防汛抗旱工作纪律

2021-05-18 19:56  

5月17日,县纪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明防汛抗旱工作纪律的通知》,就汛期贯彻落实上级防汛抗旱工作要求进行强调。

《通知》指出,全县上下要坚决压实防汛抗旱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迅速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上来,把防汛抗旱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细抓牢。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原则,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坚守岗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动员部署,科学指挥调度,把防汛抗旱责任落实到每段堤坝、每座水库、每个环节、每道程序,确保安全度汛。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听从指挥、服从大局、以上率下,坚持深入一线开展工作,为干部群众做表率、树标杆。广大党员干部要勇于担当、冲锋在前,带领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防汛抗旱救灾工作,齐心协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要坚决严明防汛抗旱纪律。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要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防汛抗旱救灾工作部署,坚决执行和落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和命令,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要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抓住关键部位,找准薄弱环节,围绕工程隐患、在建项目、预案编修、物资储备、队伍管理、信息报送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抓紧修订完善防汛抗旱预案、工程调度方案、水利工程防洪应急预案、在建涉水工程度汛方案;要抓紧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及时转移群众,全力防范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发生;要加快涉水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涉水工程安全度汛;要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备齐备足防汛抢险物资;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巡逻查险、信息日报等制度,对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及时按程序上报,严禁迟报、瞒报、漏报;要坚决维护防汛抢险救灾期间的社会稳定,严禁散布、传播谣言,私自发布不实消息。县气象局等部门要加强预测预报预警,为防汛抗旱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要坚决严肃精准执纪问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问题、全程跟进、铁腕执纪、严肃问责。对贯彻落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要求不坚决、不及时、不到位的,以及在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中擅离职守、失职渎职、违抗命令、临阵脱逃、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一律先通报后处理;对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汛抗旱救灾资金与物资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重大险情及苗头性事件处置不力、瞒报漏报迟报,致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凡因失职失责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以及出现重大山洪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的,相关责任人一律先免职后处理,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坚决以严的作风、铁的纪律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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